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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POP主体变更资格要求有哪些?

发布:2024-06-07 17:27,更新:2024-06-07 17:27

京东POP主体变更相关要求:主体资格要求

  1.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    • (1)双方须为同一控股人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;

    • (2)双方均属于同一品牌商体系内,且该控制关系持续6个月及以上;

    • (3)转让方为品牌代理商,而受让方为该品牌商体系内的公司;

    • (4)受让方为京东开放平台官方认证的运营服务商,具体名单以JDM服务市场公示为准。

  2. 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不得处于被有权机关调查、诉讼、仲裁或品牌方投诉的状态。

  3. 转让方应确保不存在任何拖欠京东开放平台的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、服务费等。若转让方曾使用京小贷服务,则必须结清与该店铺相关的所有京小贷欠款(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、提前收款、极速收款等服务)。

  4. 受让方需在京东开放平台成功开设并运营企业店铺,且其经营记录中不得存在“非诚信经营”的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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